成交时间 |
地块编号 |
土地性质 | 区域 |
地块位置 |
|---|---|---|---|---|
| 2019-07-18 | 〔2019〕1号 | 商业用地 | 灵川 | 大圩镇袁家村委狮子坪村民小组 |
| 容积率 | 成交面积 | 楼面价 | 成交价 | 成交单位 |
|---|---|---|---|---|
| 0.60 | 100756.00平方米 | 498.23元/㎡ | 5020.00万元 | 桂林国奥乡村潮田河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出让结果: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1)土地位置:大圩镇袁家村委狮子坪村民小组;(2)土地面积:100756平方米;(3)规划建设用地性质:商业服务业设施旅馆用地(用地分类代号B14,用途为桂林旅游文化艺术休闲娱乐度假中心项目);(4)容积率:不小于0.6且不大于1.0;(5)建筑密度:不大于30%;(6)绿地率:不小于35%;(7)建筑控制高度不大于24米;其他规划条件按灵川县住建局文件规定执行;(8)出让年限:商服40年;(9)挂牌起始价:人民币5020万元;(10)竞买保证金:人民币2510万元;(11)增价幅度:人民币20万元;(12)竞买申请人应提交不低于人民币5020万元的资信证明。
二、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联合竞买。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参加竞买人在桂林市境内无闲置土地、无拖欠土地价款或土地出让金的情况。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9年7月4日至2019年7月16日,到灵川县土地储备交易管理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9年7月4日至2019年7月16日,到灵川县土地储备交易管理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16日下午4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9年7月17日下午6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灵川县土地储备交易管理中心,地块挂牌时间:2019年7 月4日上午8时30分至2019年7月18日上午10时止。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揭牌地点: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创业大厦西辅楼)。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以见报日为公告起始日。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挂牌文件,以本次挂牌文件为准。
2、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九、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联系地址:灵川县土地储备交易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0773-6861773 联系人:小胡、小阳
服务热线
0773-2889282
(周一至周五,08:3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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