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交时间 |
地块编号 |
土地性质 | 区域 |
地块位置 |
|---|---|---|---|---|
| 2021-06-02 | 〔2021〕7号-1 | 其他用地 | 灵川 | 潭下镇老街村民委员会第三村民小组 |
| 容积率 | 成交面积 | 楼面价 | 成交价 | 成交单位 |
|---|---|---|---|---|
| 1.20 | 6768.00平方米 | 838.54元/㎡ | 805.00万元 | 桂林桂通石油有限公司 |
经灵川县人民政府批准,灵川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3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1. 土地位置:潭下镇老街村民委员会第三村民小组;土地面积:8000平方米;规划建设用地性质:加油加气站用地(用地分类代号B41);容积率:不小于0.3且不大于1.2;建筑密度:不大于35%;绿地率:不小于10%;建筑控制高度不大于18米;其他规划条件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出让年限:40年;挂牌起始价:人民币805万元;竞买保证金:人民币403万元;增价幅度:人民币10万元;竞买申请人应提交不低于人民币805万元的资信证明。
2. 土地位置:九屋镇青狮潭村委下青龙桥村民小组; 土地面积:6768平方米; 规划建设用地性质:工业用地(用地分类代号M1); 容积率:不小于1.0且不大于1.2; 建筑系数:不小于40%; 绿地率:不大于20%; 建筑控制高度不大于24米;其他规划条件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出让年限:50年; 挂牌起始价:人民币185万元; 竞买保证金:人民币93万元; 增价幅度:人民币5万元; 竞买申请人应提交不低于人民币185万元的资信证明。
3. 土地位置:定江镇宝路村委莲花塘村民小组; 土地面积:7396.17平方米; 规划建设用地性质:工业用地(用地分类代号M1); 容积率:不小于1.5且不大于2.0; 建筑系数:不小于40%; 绿地率:不小于10%且不大于20%; 建筑控制高度不大于36米;其他规划条件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出让年限:50年; 挂牌起始价:人民币260万元; 竞买保证金:人民币130万元; 增价幅度:人民币5万元; 竞买申请人应提交不低于人民币260万元的资信证明。
二、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联合竞买。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参加竞买人在桂林市境内无闲置土地、无拖欠土地价款或土地出让金的情况。
(二)位于潭下镇的8000平方米土地系县人民政府批复的加油站搬迁项目用地,参加该宗地挂牌活动竞买人应提供商务部门同意搬迁的意见,且应符合广西商务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成品油市场管理实施细则》(桂商改发〔2009〕6号)的规定:已取得自治区商务厅核准的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者,可直接向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申请参加新建加油站土地使用权的竞买;尚未取得上述批准书的竞买者竞买资格,由市、县成品油流通行政主管部门审查确定。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1年5月19日至2021年5月31日,到灵川县土地储备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1年5月19日至2021年5月31日,到灵川县土地储备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31日下午4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1年6月1日下午6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灵川县土地储备中心,地块挂牌时间:2021年5月19日上午8时30分至2021年6月2日上午10时止(不含节假日)。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揭牌地点: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11号开标室(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创业大厦西辅楼)。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 以见报日为公告起始日。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挂牌文件,以本次挂牌文件为准。
(二)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九、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联系地址:灵川县土地储备中心
联系电话:0773-6861773 联系人:小胡、小阳
灵川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4月28日
服务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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