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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2021〕7号-1 - 〔2021〕7号-1
成交时间
地块编号
土地性质
区域
地块位置
2021-06-02 〔2021〕7号-1 其他用地 灵川 潭下镇老街村民委员会第三村民小组
容积率 成交面积 楼面价 成交价
成交单位
1.20 6768.00平方米 838.54元/㎡ 805.00万元 桂林桂通石油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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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川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灵自然告字〔2021〕7号


经灵川县人民政府批准,灵川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3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1. 土地位置:潭下镇老街村民委员会第三村民小组;土地面积:8000平方米;规划建设用地性质:加油加气站用地(用地分类代号B41;容积率:不小于0.3且不大于1.2建筑密度:不大于35%;绿地率:不小于10%;建筑控制高度不大于18米;其他规划条件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出让年限:40;挂牌起始价:人民805万元;竞买保证金:人民币403万元;增价幅度:人民币10万元;竞买申请人应提交不低于人民币805万元的资信证明。

2. 土地位置:九屋镇青狮潭村委下青龙桥村民小组土地面积:6768平方米;规划建设用地性质:工业用地(用地分类代号M1容积率:不小于1.0且不大于1.2 建筑系数:不小于40%绿地率:不大于20%建筑控制高度不大于24米;其他规划条件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出让年限:50挂牌起始价:人民185万元;竞买保证金:人民币93万元;增价幅度:人民币5万元;竞买申请人应提交不低于人民币185万元的资信证明。

3.土地位置:定江镇宝路村委莲花塘村民小组土地面积:7396.17平方米;规划建设用地性质:工业用地(用地分类代号M1容积率:不小于1.5且不大于2.0 建筑系数:不小于40%绿地率:不小于10%且不大于20%建筑控制高度不大于36米;其他规划条件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出让年限:50挂牌起始价:人民260万元;竞买保证金:人民币130万元;增价幅度:人民币5万元;竞买申请人应提交不低于人民币260万元的资信证明。

二、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联合竞买。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参加竞买人在桂林市境内无闲置土地、无拖欠土地价款或土地出让金的情况。

(二)位于潭下镇的8000平方米土地系县人民政府批复的加油站搬迁项目用地,参加该宗地挂牌活动竞买人应提供商务部门同意搬迁的意见,且应符合广西商务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成品油市场管理实施细则》(桂商改发〔20096号)的规定:已取得自治区商务厅核准的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者,可直接向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申请参加新建加油站土地使用权的竞买;尚未取得上述批准书的竞买者竞买资格,由市、县成品油流通行政主管部门审查确定。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1519日至2021531日,到灵川县土地储备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1519日至2021531日,到灵川县土地储备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2021531日下午4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161日下午6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灵川县土地储备中心,地块挂牌时间:2021519日上午830分至202162日上午10时止(不含节假日)。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揭牌地点: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11号开标室(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创业大厦西辅楼)。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以见报日为公告起始日。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挂牌文件,以本次挂牌文件为准。

(二)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九、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联系地址:灵川县土地储备中心

联系电话:0773-6861773      联系人:小胡、小阳

                                 灵川县自然资源局

                               2021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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