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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D4#E - (2021)11号-1
成交时间
地块编号
土地性质
区域
地块位置
2021-09-16 D4#E 工业用地 灵川 高铁经济产业园区机械装备制造产业园福利路北延线以东
容积率 成交面积 楼面价 成交价
成交单位
1.50 7999.66平方米 316.68元/㎡ 380.00万元 广西凿山机械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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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自然告字〔2021〕11号


【信息时间: 2021/8/12   阅读次数: 330   信息来源: 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我要打印】【关闭】

灵川县自然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灵自然告字〔202111

 

经灵川县人民政府批准,灵川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3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D4#E地块

土地位置:高铁经济产业园区机械装备制造产业园福利路北延线以东

土地面积:7999.66平方米;

规划建设用地性质:工业用地(用地分类代号M1);

容积率:不小于1.0且不大于1.5

建筑系数:不小于40%

绿地率:不小于10%且不大于20%

建筑控制高度不大于24米;其他规划条件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出让年限:50年;

挂牌起始价:人民币380万元;

竞买保证金:人民币190万元;

增价幅度:人民币5万元;


竞买申请人应提交不低于人民币380万元的资信证明。


二、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联合竞买。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参加竞买人在桂林市境内无闲置土地、无拖欠土地价款或土地出让金的情况。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1 92日至2021914日,到灵川县土地储备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192日至2021914日,到灵川县土地储备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2021914日下午4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1915日下午6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灵川县土地储备中心,地块挂牌时间:202192日上午830分至2021916日上午10时止(不含节假日)。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揭牌地点: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11号开标室(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创业大厦西辅楼)。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 以见报日为公告起始日。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挂牌文件,以本次挂牌文件为准。

(二)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九、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联系地址:灵川县土地储备中心

联系电话:0773-6861773      联系人:小胡、小阳

                            

                               灵川县自然资源局

                                   2021811

服务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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