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交时间 |
地块编号 |
土地性质 | 区域 |
地块位置 |
|---|---|---|---|---|
| 2021-12-01 | 202112 | 其他用地 | 灵川 | 灵田镇会林村委、上长岗村委、下长岗村委、永正村委 |
| 容积率 | 成交面积 | 楼面价 | 成交价 | 成交单位 |
|---|---|---|---|---|
| 0.10 | 22375.00平方米 | 4500.56元/㎡ | 1007.00万元 | 国家电投集团广西灵川风电有限公司 |
》》》拍卖前出让公告
经灵川县人民政府批准,灵川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土地位置:灵田镇会林村委、上长岗村委、下长岗村委、永正村委
土地面积:22375平方米
规划建设用地性质:区域公用设施用地(用地分类代号H3)
容积率:不小于0.05且不大于0.1
建筑密度:不小于2%
绿地率:不大于20%
建筑控制高度:建筑物、构筑物、设备(含风机、扇叶)等最高点高程应满足《桂林机场航空服务程序净空保护区域一体化图》控高的要求(高度为海拔高度,1985国家高程)
出让年限:50年;
挂牌起始价:人民币1007万元;
竞买保证金:人民币504万元;
增价幅度:人民币10万元;
竞买申请人应提交不低于人民币1007万元的资信证明,其他规划条件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二、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联合竞买。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参加竞买人在桂林市境内无闲置土地、无拖欠土地价款或土地出让金的情况。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
申请人可于2021年11月17日至2021年11月29日,到灵川县土地储备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1年11月17日至2021年11月29日,到灵川县土地储备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
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29日下午4时。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1年11月30日下午6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
为灵川县土地储备中心,地块挂牌时间:2021年11月17日上午8时30分至2021年至12月1日上午10时止(不含节假日)。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揭牌地点
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11号开标室(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创业大厦西辅楼)。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 以见报日为公告起始日。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挂牌文件,以本次挂牌文件为准。
(二)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九、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联系地址:灵川县土地储备中心
联系电话:0773-6861773 联系人:小唐、小阳
灵川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10月27日
服务热线
0773-2889282
(周一至周五,08:3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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