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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202112 - 〔2021〕12号
成交时间
地块编号
土地性质
区域
地块位置
2021-12-01 202112 其他用地 灵川 灵田镇会林村委、上长岗村委、下长岗村委、永正村委
容积率 成交面积 楼面价 成交价
成交单位
0.10 22375.00平方米 4500.56元/㎡ 1007.00万元 国家电投集团广西灵川风电有限公司
详情
》》》12月1日,据中国土地市场网地块公示得知,位于灵川县灵田镇会林村委、上长岗村委、下长岗村委、永正村委22375㎡的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由国家电投集团广西灵川风电有限公司以起始价1007万元竞得。

》》》拍卖前出让公告

灵川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灵自然告字〔2021〕12号

经灵川县人民政府批准,灵川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土地位置:灵田镇会林村委、上长岗村委、下岗村委、永正村委

土地面积:22375平方米

规划建设用地性质:区域公用设施用地用地分类代号H3

容积率:不小于0.05且不大于0.1

建筑密度:不2%

绿地率:大于20%

建筑控制高度:建筑物、构筑物、设备(含风机、扇叶)等最高点高程应满足《桂林机场航空服务程序净空保护区域一体化图》控高的要求(高度为海拔高度,1985国家高程

出让年限:50

挂牌起始价:人民1007万元

竞买保证金:人民币504万元

增价幅度:人民币10万元;

竞买申请人应提交不低于人民币1007万元的资信证明,其他规划条件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二、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联合竞买。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参加竞买人在桂林市境内无闲置土地、无拖欠土地价款或土地出让金的情况。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

申请人可于20211117日至20211129日,到灵川县土地储备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11117日至20211129日,到灵川县土地储备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

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20211129日下午4时。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11130日下午6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

为灵川县土地储备中心,地块挂牌时间:20211117日上午830分至2021年至121日上午10时止(不含节假日)。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揭牌地点

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11号开标室(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创业大厦西辅楼)。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以见报日为公告起始日。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挂牌文件,以本次挂牌文件为准。

(二)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九、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联系地址:灵川县土地储备中心

联系电话:0773-6861773      联系人:小、小阳

灵川县自然资源局

2021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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