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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2021〕13号-2 - 〔2021〕13号-2
成交时间
地块编号
土地性质
区域
地块位置
2021-12-08 〔2021〕13号-2 住宅用地 灵川 大圩镇大圩村委生产上街村民小组及嵅村村委大村村民小组
容积率 成交面积 楼面价 成交价
成交单位
1.80 65360.60平方米 694.01元/㎡ 8165.00万元 桂林彤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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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灵川成交的地块由桂林彤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起始价8165万元收入囊中,宗地编号〔2021〕13号-2。

资料显示,桂林彤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11月09日,注册地位于灵川县大圩镇,法定代表人为王翠莲。企业经营范围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室内外装饰,提供房地产信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就地块来说,以〔2021〕13号-2宗地的最大容积率1.8计算,其成交楼面价为694.01元/㎡,地块单价约83万元/亩。

据悉,该地块位于大圩镇大圩村委生产上街村民小组及嵅村村委大村村民小组,土地面积为65360.6平方米(约98.04亩);规划为居住用地(用地分类代号R2),兼容使用商业(兼容性用地面积占地块总面积的比例不大于20%)

从相关规划指标来看,该成交地块建筑控制高度为A地块、B地块不大于18米,C地块不大于54米。小编猜测,未来地块之上建设的住宅将以6层洋房建筑为主,辅以18层左右的高层。

而从位置上看,〔2021〕13号-2地块所在的片区位于灵川县大圩镇,区域只有为数不多的自在桂林、桂林山水里等几个房地产项目,未来该地块上所打造的项目多半也会以改善型住宅为主。

但就地块周边的发展现状来看,暂无交付的大型生活、教育、商业等配套,优质配套几乎都是需驾车前往,居住氛围相对欠缺。

灵川大圩片区实景图

截止目前,灵川今年成交的19宗地块中,住宅用地只占了为数不多的2宗。此次成交的地块是其一,还有一宗则是广西中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拿下位于灵川〔2021〕4号地块。

从价格上看,此次成交的〔2021〕13号-2地块以总价8165万元暂列第一,成为目前灵川区域成交地块的总价“地王”。


》》》拍卖前出让公告与地块分析

近日,灵川县自然资源局发布《 灵自然告字〔2021〕13号》,以挂牌方式出让2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涉及1宗区域公用设施用地、1宗居住用地。




起始楼面价达“4字头”

 何为“区域公用设施用地”?

〔2021〕13号-1地块则位于大圩镇涧沙村委及灵田镇会林村委、龙口村委、上长岗村委、四联村委、下长岗村委、正义村委。

该宗地面积仅有12401平方米(约18.60亩),容积率也是要求不小于0.05且不大于0.1,挂牌起始价558万元

以最大容积率计算,该宗地块起始楼面价也达到了4499.64元/㎡,价格不菲。

在建筑控制高度上,地块都要求其所建的建筑物、构筑物、设备(含风机、扇叶)等最高点高程应满足《桂林机场航空服务程序净空保护区域一体化图》控高的要求(高度为海拔高度,1985国家高程)。

对于性质区域公用设施用地,想必有那么一些人跟小编一样,好奇地块到底有什么具体用途呢?

根据查询到的解释,区域公用设施用地指的是为区域服务的公用设施用地。包括区域性能源设施、水工设施、通信设施、广播电视设施、殡葬设施、环卫设施、排水设施等用地。


98亩宅地起始价8165万元,

能否顺利出让?

作为今年灵川少有的住宅用地,〔2021〕13号-2地块位于圩镇大圩村委生产上街村民小组及嵅村村委大村村民小组。
该地块面积为65360.6平方米(约98.04亩),规划建设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用地分类代号R2),兼容使用商业(兼容性用地面积占地块总面积的比例不大于20%),建筑控制高度要求A地块、B地块不大于18米,C地块不大于54米。

宗地规划要求容积率大于1.0且不大于1.8,出让起始价8165万元。以最大容积率计算,该宗地块起始楼面价为694.01元/㎡,地块单价约83万元/亩。

从位置上看,〔2021〕13号-2地块所在的片区位于灵川县大圩镇,区域楼市开发并不占优势,离之较近的只有为数不多的自在桂林和桂林山水里等几个房地产项目。而且,板块内生活配套设施并不成熟,距离市区也有相当一段距离。
从地块的规划技术指标来看,未来建设的将以6层洋房建筑为主,另外也有18层左右的高层住宅,但总体定位多半会以改善型住宅项目为主。

片区实景图

虽然〔2021〕13号-2地块的起始楼面价格不高,但是,对于房企来说,拿地动机不仅仅有地价的因素,还有地块开发的价值、周边的配套设施等等。
要知道,开发住宅类的地产项目,开发商必然会考察地块周边的配套是否成熟,没有配套设施或者设施不成熟会让楼盘后续的开发、销售、出租等一系列活动困难加大。


灵川县自然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灵自然告字〔202113

 

经灵川县人民政府批准,灵川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2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二)土地位置:大圩镇大圩村委生产上街村民小组及嵅村村委大村村民小组

      土地面积:65360.6平方米;

      规划建设用地性质:居住用地(用地分类代号R2),兼容使用商业(兼容性用地面积占地块总面积的比例不大于20%

      容积率:大于1.0且不大于1.8

      建筑密度:不大于35%

      绿地率:不小于35%

      建筑控制高度:A地块、B地块不大于18米,C地块不大于54;其他规划条件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出让年限:住宅用地70年、商服用地40年;

      挂牌起始价:人民币8165万元

      竞买保证金:人民币1633万元

      增价幅度:人民币50万元;

竞买申请人应提交不低于人民币8165万元的资信证明。

二、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联合竞买。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参加竞买人在桂林市境内无闲置土地、无拖欠土地价款或土地出让金的情况。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11126日至2021126日,到灵川县土地储备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11126日至2021126日,到灵川县土地储备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2021126日下午4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1127日下午6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灵川县土地储备中心,地块挂牌时间:20211126日上午830分至2021  128日上午10时止。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揭牌地点: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11号开标室(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创业大厦西辅楼)。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 以见报日为公告起始日。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挂牌文件,以本次挂牌文件为准。

(二)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九、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联系地址:灵川县土地储备中心

联系电话:0773-6861773      联系人:小唐、小阳

           

                

                               灵川县自然资源局

                                   202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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