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交时间 |
地块编号 |
土地性质 | 区域 |
地块位置 |
|---|---|---|---|---|
| 2022-06-29 | 〔2022〕4号 | 工业用地 | 灵川 | 大圩镇嵅村村委桐子园旁(原广西桂林监狱) |
| 容积率 | 成交面积 | 楼面价 | 成交价 | 成交单位 |
|---|---|---|---|---|
| 1.50 | 69335.06平方米 | 329.99元/㎡ | 3432.00万元 | 药铭成德(广州)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灵川县自然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灵自然告字〔2022〕4号
经灵川县人民政府批准,灵川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土地位置:大圩镇嵅村村委桐子园旁(原广西桂林监狱)A1-1地块;土地面积69335.06平方米;规划建设用地性质:一类工业用地;工业行业分类:医药制造业;容积率:不小于0.9且不大于1.5;建筑系数:不小于40%且不大于45%;绿地率:20%;建筑控制高度:不大于21米;其他规划条件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出让年限:工业用地50年;挂牌起始价:人民币3432万元;竞买保证金:人民币1716万元;增价幅度:人民币20万元;竞买申请人应提交不低于人民币3432万元的资信证明。
二、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联合竞买。该宗地竞买申请人或其控股母公司应具备的条件:竞买人在桂林市境内无闲置土地、无拖欠土地价款或土地出让金的情况;竞买人应当具备生物药品制品制造许可证;连续三年年纳税额不低于1500万元,须取得税务部认定的书面证明材料;取得至少两项生物药品产品发明专利,须取得科技部门出具的书面意见;获得省级及以上医药制药龙头企业认定,须工信部门出具书面意见。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2年5月20日至2022年5月30日,到灵川县土地储备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2年6月16日至2022年6月27日,到灵川县土地储备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2年5月20日至2022年5月30日,到灵川县土地储备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30日下午4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2年5月31日下午6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申请人可于2022年6月16日至2022年6月27日,到灵川县土地储备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27日下午4时。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2年6月28日下午6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灵川县土地储备中心,地块挂牌时间:2022年5月20日上午8时30分至2022年6月1日上午10时止。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灵川县土地储备中心,地块挂牌时间:2022年6月16日上午8时30分至2022年6月29日上午10时止。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揭牌地点: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12号开标室(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创业大厦西辅楼)。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 以见报日为公告起始日。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挂牌文件,以本次挂牌文件为准。
(二)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九、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联系地址:灵川县土地储备中心
联系电话:0773-6861773 联系人:小邓、小阳
灵川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4月29日
》》灵自然告字(2022)4号调整公告
公 告
我局2022年4月30日在《桂林日报》刊登的灵自然告字〔2022〕4号公告调整如下:
第二条中“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内容调整为:“该宗地竞买申请人或其控股母公司应具备的条件”。
第四条内容调整为:“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2年6月16日至2022年6月27日,到灵川县土地储备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第五条内容调整为:“申请人可于2022年6月16日至2022年6月27日,到灵川县土地储备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27日下午4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2年6月28日下午6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第六条内容调整为:“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灵川县土地储备中心,地块挂牌时间:2022年6月16日上午8时30分至2022年6月29日上午10时止。”
特此公告。
灵川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 5月26日
灵川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成交公示
灵自然告字【2022】4号示
按照《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于 2022年06月16日 至 2022年06月29日 挂牌出让 1 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

二、公示期:2022年06月30日 至 2022年07月15日
三、 该宗地双方已签订成交确认书,如果宗地的用途为住宅或商服则需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非住宅或商服用途则应在30日内签订出让合同,相关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四、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灵川县自然资源局
单位地址:灵川县驿南路35号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0773-6861773
联 系 人:
电子邮件:
灵川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06月30日
服务热线
0773-2889282
(周一至周五,08:3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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