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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2022〕7号-2 - 〔2022〕7号-2
成交时间
地块编号
土地性质
区域
地块位置
2022-06-16 〔2022〕7号-2 其他用地 灵川 灵川镇民治村委灵勃路与绕城路交叉口
容积率 成交面积 楼面价 成交价
成交单位
1.00 3931.22平方米 3561.24元/㎡ 1400.00万元 广西振能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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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川县自然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灵自然告字〔20227

 

经灵川县人民政府批准,灵川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2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一)土地位置:灵川县灵田镇东田村委上阳村民小组;土地面积47021平方米;规划建设用地性质:旅馆用地(用地分类代号B14);容积率:不小于1.0且不大于2.0建筑密度:不大于32%绿地率:不小于30%;建筑控制高度:不大于36;其他规划条件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出让年限:40;挂牌起始价:人民币3300万元;竞买保证金:人民币1650万元;增价幅度:人民币50万元;竞买申请人应提交不低于人民币3300万元的资信证明。

(二)土地位置:灵川镇民治村委灵勃路与绕城路交叉口;土地面积3931.22平方米;规划建设用地性质:加油加气站用地;容积率:不小于0.2且不大于1.0建筑密度:不大于40%绿地率:不大于30%;建筑控制高度:不大于15;其他规划条件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出让年限:40;挂牌起始价:人民币425万元;竞买保证金:人民币213万元;增价幅度:人民币5万元;竞买申请人应提交不低于人民币425万元的资信证明。

二、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本次挂牌出让灵田镇东田村委47021平方米土地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灵川镇民治村委3931.22平方米土地不接受联合竞买。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参加竞买人在桂林市境内无闲置土地、无拖欠土地价款或土地出让金的情况。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262日至2022614日,到灵川县土地储备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262日至2022614日,到灵川县土地储备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2022614日下午4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2615日下午6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灵川县土地储备中心,地块挂牌时间:202262日上午830分至2022616日上午10时止。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揭牌地点: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12号开标室(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创业大厦西辅楼)。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 以见报日为公告起始日。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挂牌文件,以本次挂牌文件为准。

(二)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九、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联系地址:灵川县土地储备中心

联系电话:0773-6861773      联系人:小邓、小阳

           

                

                               灵川县自然资源局

                                   2022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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