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交时间 |
地块编号 |
土地性质 | 区域 |
地块位置 |
|---|---|---|---|---|
| 2022-07-15 | 〔2022〕8号 | 其他用地 | 灵川 | 灵川县西二环路以西K0402地块 |
| 容积率 | 成交面积 | 楼面价 | 成交价 | 成交单位 |
|---|---|---|---|---|
| 1.00 | 3271.00平方米 | 9883.83元/㎡ | 3233.00万元 | 桂林漓韵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
灵川县自然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灵自然告字〔2022〕8号
经灵川县人民政府批准,灵川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土地位置:灵川县西二环路以西K0402地块;土地面积3271平方米;规划建设用地性质:加油站用地(二级加油站);容积率:不小于0.2且不大于1.0;建筑密度:不大于40%;绿地率:不大于30%;建筑控制高度:不大于15米;其他规划条件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出让年限:40年;挂牌起始价:人民币643万元;竞买保证金:人民币322万元;增价幅度:人民币10万元;竞买申请人应提交不低于人民币643万元的资信证明。
二、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联合竞买。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参加竞买人在桂林市境内无闲置土地、无拖欠土地价款或土地出让金的情况。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2年7月4日至2022年7月13日,到灵川县土地储备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2年7月4日至2022年7月13日,到灵川县土地储备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13日下午4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2年7月14日下午6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灵川县土地储备中心,地块挂牌时间:2022年7月4日上午8时30分至2022年7月15日上午10时止。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揭牌地点: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12号开标室(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创业大厦西辅楼)。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 以见报日为公告起始日。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挂牌文件,以本次挂牌文件为准。
(二)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九、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联系地址:灵川县土地储备中心
联系电话:0773-6861773 联系人:小邓、小阳
灵川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6月13日
灵川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成交公示
灵自然告字【2022】8号示
按照《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于 2022年07月04日 至 2022年07月15日 挂牌出让 1 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

二、公示期:2022年07月18日 至 2022年07月29日
三、 该宗地双方已签订成交确认书,如果宗地的用途为住宅或商服则需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非住宅或商服用途则应在30日内签订出让合同,相关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四、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灵川县自然资源局
单位地址:灵川县驿南路35号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0773-6861773
联 系 人:
电子邮件:
灵川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0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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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一至周五,08:3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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