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交时间 |
地块编号 |
土地性质 | 区域 |
地块位置 |
|---|---|---|---|---|
| 2022-10-24 | 〔2022〕14号 | 工业用地 | 灵川 | 灵川县大圩镇嵅村村委 |
| 容积率 | 成交面积 | 楼面价 | 成交价 | 成交单位 |
|---|---|---|---|---|
| 1.80 | 3261.41平方米 | 0.00万元 |
灵川县自然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灵自然告字〔2022〕14号
经灵川县人民政府批准,灵川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土地位置:灵川县大圩镇嵅村村委;土地面积3261.41平方米;规划建设用地性质:一类工业用地;容积率:大于1.0且不大于1.8;建筑系数:大于40%且不大于50%;绿地率:不小于10%且不大于20%;建筑控制高度:不大于24米;其他规划条件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出让年限:工业用地50年;挂牌起始价:人民币135万元;竞买保证金:人民币68万元;增价幅度:人民币5万元;竞买申请人应提交不低于人民币135万元的资信证明。 二、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联合竞买。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参加竞买人在桂林市境内无闲置土地、无拖欠土地价款或土地出让金的情况;竞买人应当具备电线电缆生产许可证;连续三年年纳税额超2000万元,须取得税务部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取得省级及以上“绿色工厂”认定,须工信部门出具书面意见。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2年10月11日至2022年10月20日,到灵川县土地储备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2年10月11日至2022年10月20日,到灵川县土地储备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20日下午4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2年10月21日下午6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灵川县土地储备中心,地块挂牌时间:2022年10月11日上午8时30分至2022年10月24日上午10时止。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揭牌地点: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12号开标室(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创业大厦西辅楼)。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 以见报日为公告起始日。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挂牌文件,以本次挂牌文件为准。 (二)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九、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联系地址:灵川县土地储备中心 联系电话:0773-6861773 联系人:小邓、小阳
灵川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9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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