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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GJ201803 -
成交时间
地块编号
土地性质
区域
地块位置
2018-02-08 GJ201803 商业用地 秀峰 位于规划桃花江北路以东、扁山以北
容积率 成交面积 楼面价 成交价
成交单位
0.00 27856.72平方米 2752.18元/㎡ 4600.00万元 桂林大龙投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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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2月8日,位于规划桃花江北路以东、扁山以北的秀峰区GJ201803住宿餐饮用地成功出让,被桂林大龙投资有限公司以起始价4600万元成功摘下,宗地面积27856.72平方米(折合约41.79亩),按最大容积率0.6计算,折合楼面价约为2752.18元/㎡。这也是东西巷、大龙湾、大龙城、大龙府之后,大龙集团在桂林开发的又一个新项目。


桂林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出让公告(桂林公共土出告字[2019]1号)
桂林公共土出告字[2019]1号    2019/1/10


    经桂林市人民政府批准,桂林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招标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GJ201901宗地总面积: 200457.51平方米宗地坐落: 位于自由路以南、穿山路以西;泗州湾以西,蒋家岭以东,芳华路以南;滨江路西北侧,正阳步行街以南;东外环路以西、建干北路以南出让年限: 70年容积率: 大于或等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2.3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23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30建筑限高(米): 小于或等于36土地用途明细: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保证金: 28900万元估价报告备案号 现状土地条件:详见招标出让文件起始价: 144500万元加价幅度: 200万元备注: 1、资信(金)证明:不少于144500万元; 2、此次出让的宗地总面积为200457.51平方米(折合300.69亩),其中新生街A-1地块土地总面积为48747.83平方米,其中出让建筑面积为25620.22平方米,分摊土地出让面积为12810.11平方米(折合19.22亩)、清风片区D-10-1地块118017.18平方米(折合177.03亩)、漓江剧院D-10地块18502.22平方米(折合27.75亩)及猫儿山片区M1-5-1地块19380.81平方米(折合29.07亩)、M1-5-2地块31747.19平方米(折合47.62亩)。上述5个地块统一规划,统一出让。 3、依据市规条【2019】1号文,各地块的规划指标如下: (1)新生街A-1地块规划主要指标: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兼容文化设施≤19%及二类居住用地安置房≤30%),规划建设用地面积48745平方米,容积率≤2.0,建筑密度:修建性详细规划里确定,绿地率≥25%,控制高度≤24米。 (2)清风D-10-1地块规划主要指标: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兼容商业≤30%),规划建设用地面积118017平方米,容积率≤2.3,建筑密度≤23%,绿地率≥30%,控制高度≤36米。 (3)漓江剧院D-10地块规划主要指标: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娱乐康体用地(娱乐康体≥25%),规划建设用地面积18508平方米,容积率≤2.0,建筑密度≤60%,绿地率≥15%,控制高度≤18米。 (4)猫儿山M1-5-1地块规划主要指标: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兼容商业≤10%),规划建设用地面积19381平方米,容积率≤2.2,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控制高度≤34米。 (5)猫儿山M1-5-2地块规划主要指标: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兼容商业≤10%),规划建设用地面积31753平方米,容积率≤2.2,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控制高度≤34米。 (8)控制指标中建筑面积、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限高为上限控制,绿地率为下限控制。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出让按照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者得的原则确定中标人

四、 本次招标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招标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9年01月21日 至 2019年01月29日 到 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获取 招标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9年01月21日 至 2019年01月29日 到 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01月29日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9年01月29日16时30分 前确认其投标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活动定于 2019年01月21日 至 2019年01月30日 在 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1号开标室 进行。2019年01月30日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1号开标室开标。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活动由桂林市国土资源局授权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组织实施。
    (二)本次投标时间为2019年1月30日下午14:30时至15:00时,投标人将响应文件密封提交至 11号开标室,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开标时间为2019年1月30日下午15:00时。
    (三)桂林市新生街棚户区改造项目指挥部承担征拆安置主体单位的责任,在出让前须向竞买人充分介绍地块的现状情况及招标要求。投标意向人在投标前需与桂林市新生街棚户区改造项目进行有效的了解、沟通、商谈,并按要求取得书面承诺函后再进行投标。
    (四)项目地块中标人需承担本项目代建工作,负责代建新生街范围内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公园绿地、地标建筑、广场及相关配套等工程。(1)A-1地块内安置房和地标建筑、A-2地块的公园绿地以及广场用地由中标人负责代建。(2)安置房项目与开发销售地块要统一设计、统一建设、统一交付,不得分期建设。安置房的大产权证办结时间与可销售房产相同,并同期交付。(3)地块地下室配套面积根据出让和安置的比例进行分摊。(4)具体代建要求及费用支付按经政府批准的代建合同执行,不在出让合同中再作明确约定,代建合同(样本)作为土地出让文件附件之一,项目确定中标人后由区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在十五个工作日内与竞得人签订代建协议并实施。
    (五)土地交付由各辖区政府负责,并在土地成交当场签订土地交付协议书。
    (六)地块规划以桂林市规划局下达的规划设计条件为准。
    (七)未尽事宜,详见招标出让文件。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创业大厦西辅楼4楼和5楼北区
    联 系 人:方先生、雷女士
    联系电话:0773-5625176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桂林市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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