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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2023〕1号-3 - 〔2023〕1号-3
成交时间
地块编号
土地性质
区域
地块位置
2023-04-10 〔2023〕1号-3 工业用地 灵川 灵川镇民治村委木匠户村民小组、灵川县普利玻璃有限公司东侧
容积率 成交面积 楼面价 成交价
成交单位
1.20 992.51平方米 293.87元/㎡ 35.00万元 灵川县普利玻璃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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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川县自然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自然告字〔20231

 

经灵川县人民政府批准,灵川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5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一)土地位置:三街镇三街村委东街二片、北街片、凤凰街、五福村委蛟塘村村民小组;土地面积22709.48平方米;规划建设用地性质:二类工业用地工业行业分类: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容积率:不小于0.8且不大于2.0;建筑系数不小于40%;绿地率:小于10%不大于20%;建筑控制高度:不大于24;其他规划条件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出让年限:工业用地50;挂牌起始价:人民665万元;竞买保证金:人民333万元;增价幅度:人民币10万元;竞买申请人应提交不低于人民币665万元的资信证明。

(二)土地位置:灵川镇民治村委木匠户村民小组、灵川县普利玻璃有限公司南侧;土地面积3191.18平方米;规划建设用地性质:一类工业用地工业行业分类: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容积率:不小于0.8且不大于1.2;建筑系数不小于40%;绿地率:不大于20%;建筑控制高度:不大于24;其他规划条件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出让年限:工业用地50;挂牌起始价:人民114万元;竞买保证金:人民57万元;增价幅度:人民币5万元;竞买申请人应提交不低于人民币114万元的资信证明。

(三)土地位置:灵川镇民治村委木匠户村民小组、灵川县普利玻璃有限公司东侧;土地面积992.51平方米;规划建设用地性质:一类工业用地工业行业分类: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容积率:不小于0.8且不大于1.2;建筑系数不小于40%;绿地率:不大于20%;建筑控制高度:不大于24;其他规划条件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出让年限:工业用地50;挂牌起始价:人民35万元;竞买保证金:人民18万元;增价幅度:人民币5万元;竞买申请人应提交不低于人民币35万元的资信证明。

(四)土地位置:灵川镇民治村委木匠户村民小组、灵川县普利玻璃有限公司东北侧;土地面积557.47平方米;规划建设用地性质:一类工业用地工业行业分类: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容积率:不小于0.8且不大于1.2;建筑系数不小于40%;绿地率:不大于20%;建筑控制高度:不大于24;其他规划条件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出让年限:工业用地50;挂牌起始价:人民20万元;竞买保证金:人民10万元;增价幅度:人民币5万元;竞买申请人应提交不低于人民币20万元的资信证明。

(五)土地位置:灵川县八里街八里九路以南、湘桂铁路以东43#B1地块;土地面积12697.6平方米;规划建设用地性质:一类工业用地工业行业分类:农副食品加工业容积率:不小于1.1且不大于2.5;建筑系数不小于40%;绿地率:不小于10%且不大于20%;建筑控制高度:不大于24;其他规划条件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出让年限:工业用地50;挂牌起始价:人民667万元;竞买保证金:人民300万元;增价幅度:人民币10万元;竞买申请人应提交不低于人民币667万元的资信证明。

二、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联合竞买。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参加竞买人在桂林市境内无闲置土地、无拖欠土地价款或土地出让金的情况。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3328日至202346日,到灵川县土地储备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3328日至202346日,到灵川县土地储备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202346日下午4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347日下午6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灵川县土地储备中心,地块挂牌时间:2023328日上午8时至202341010时止。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揭牌地点: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12号开标室(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创业大厦西辅楼)。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 以见报日为公告起始日。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挂牌文件,以本次挂牌文件为准。

(二)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九、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联系地址:灵川县土地储备中心

联系电话:0773-6861773      联系人:小、小阳

            

                 

                               灵川县自然资源局

                                   202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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