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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拍】灵自然告字〔2024〕36号 - 灵自然告字〔2024〕36号
成交时间
地块编号
土地性质
区域
地块位置
2024-12-18 灵自然告字〔2024〕36号 综合用地 灵川 灵川县城滨江广场东北侧(原灵川县中医院);
容积率 成交面积 楼面价 成交价
成交单位
3.30 4559.59平方米 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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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川县自然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自然告字〔202436

 

经灵川县人民政府批准,灵川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土地位置:灵川县城滨江广场东北侧(原灵川县中医院);土地面积4559.59平方米;规划建设用地性质:二类居住用地,兼容使用零售商业(兼容性用地面积占地块总面积比例不小于5%不大于20%;容积率R1.0R3.3;建筑密度不大于38%;绿地率:不小于30%;建筑控制高度:不大于55米;其他规划条件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出让年限:住宅用地70、商业用地40;挂牌起始价:人民1000万元;竞买保证金:人民币500万元;增价幅度:人民币20万元;竞买申请人应提交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的资信证明。

二、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联合竞买。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参加竞买人在桂林市境内无闲置土地、无拖欠土地价款或土地出让金的情况。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4129日至20241218日,到灵川县土地储备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4129日至20241218日,到灵川县土地储备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202412184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41219日下午6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灵川县土地储备中心,地块挂牌时间:2024129日上午8时至2024122010时止。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揭牌地点: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12号开标室(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创业大厦西辅楼)。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电话或口头竞买申请。

 以见报日为公告起始日。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挂牌文件,以本次挂牌文件为准。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九、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联系地址:灵川县土地储备中心

联系电话:0773-6861773      联系人:小、小阳

            

                 

                               灵川县自然资源局

                                   2024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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